宣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威市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1年12 月9日在宣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6次会议上
宣威市审计局局长 宁敏功
宣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本次会议报告宣威市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21年7月,市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2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宣威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市人民政府领导多次对审计报告、情况专报进行批示,要求相关被审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审计工作要求,不断改进审计方式方法,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坚持边审计边整改,实现审计发现问题、揭示问题与问题整改同步推进。审计部门加大对审计整改跟踪力度,建立整改台账和销号制度,专人负责梳理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定期跟踪回访未完成的审计整改事项,直至按要求整改完毕进行销号。通过采取严格的措施对待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从统筹推动、建章立制、过程控制、内部治理等方面不断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落实工作机制。
《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问题29个,截至2021年12月已经整改完成29个,整改完成率100%。审计情况报告反映的问题基本整改完成,审计决定得到执行(审计处理上缴财政资金484.39万元),对机制制度性问题,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有效推动了有关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促进了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推进了依法行政和规范管理。
二、审计情况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市财政局收回存量资金结存6269.71万元,当年未全部安排使用完毕”问题。已完成整改。市财政计划于2021年末安排使用完毕,统筹用于弥补财政收支缺口。
2.关于“非税收入支出8000万元预算编制未细化到单位及项目”问题。已完成整改。市财政将在2022年预算编制工作中,进一步编细项目预算、减少部门待分配资金、规范预算统筹代编资金等加强预算编制精细化管理程度,将支出预算细化到单位和项目。
3.关于“在往来款中核算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利息收入3890万元,未能真实地反映当年收入”问题。已完成整改。市财政在与省和曲靖市年终算账结束后,已作为2020年调入资金处理。
4.关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营收益198.23万元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问题。已完成整改。该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将此款上缴市国库,今后将严格按要求将可供分配利润的20%及时足额上缴市财政,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二)部分预算管理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市投资促进局违规发放对外宣传作品奖2.38万元”问题。已完成整改。审计期间已将发放的资金清退缴入单位账户,并及时上缴市财政。
2.关于“外出招商引资考察费169.7万元报销存在原始凭证依据不充分、手续不齐全以及会计科目核算列支不规范等”问题。已完成整改。审计期间已进行改进,做到外出考察有方案以及市政府相关领导审批意见,并取消与相关旅行社的合作,进一步规范报账支出明细依据,做到“一事一结算”,严格报销审批程序,完善费用报销手续。
3.关于“市水务局2012年羊场梅子沟抗旱应急等项目结余及超过2年未使用的资金2041.61万元应缴未缴财政(审计时该资金已被市水务局自行调剂使用1403.29万元,主要用于弥补所属灌区人员经费不足和归还中小企业欠款)”问题。已完成整改。根据审计决定除政府批准因工作开展需继续留用的资金423.17万元外结余资金215.14万元已全部缴入市财政。
4.关于“宣威市第八批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城乡供水项目等在应付工程款中违规扣留施工单位审计预留金1244.97万元,质保金165.28万元,合计1410.26万元加大企业资金使用负担”问题。已完成整改。已按要求退还6家单位履约保证金139.39万元,合同约定审计预留金转为工程质量保证金475.38万元,其余资金已于3月1日开始进行项目完工后竣工审计,待结果出来及时清理结算。
5.关于“宣威市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长期滞留资金951.14万元,部分项目长期未竣工验收、移交,导致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问题。已完成整改。市水务局已完成所有的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工验收,除红光、文家冲等7 座水库的结算尚存在争议外,其余水库均已完成竣工审计,按合同要求扣留质保金后共支付资金 508.96 万元。对完工验收决算清楚的水库,开始向乡镇进行管理权移交,并要求乡镇试运行,报告运行管理工作。
6.关于“市水务局与所属部门及所属部门与部门间往来挂账无对应关系,权属不清,资金来源不明”问题。已完成整改。按审计报告要求,市水务局及时组织财务清理核实,已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关账务调整。
7.关于“东山镇应缴未缴财政存量资金5.52万元”问题。已完成整改。已在2021年3月12日、4月15日分2次上缴市财政。
8.关于“未按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学校会计工作薄弱、会计工作移交事项不清。如:东山镇村建所收取垃圾清运费财务以花名册入账,未开具收据给交款人。所附花名册原始凭证有涂改金额姓名的、未完整填列经营业务内容,数量、单位金额等不规范情况,所收费用入账不及时”问题。已完成整改。东山镇立行立改,及时清查,责成管理人员上缴未入账资金,调整有关账务,并制定完善费用收缴相关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对会计工作的培训指导,提升会计人员执业水平。
9.关于“龙场镇应缴未缴非税收入9.82万元”问题。已完成整改。于审计期间缴纳4.5万元,根据审计决定2021年3月上缴市财政5.32万元。
10.关于“违规管理使用现金9.72万元,如:原政府出纳白条抵库2011年7月28日借款8.89万元用于购买政府办公大楼指示台及垃圾桶、2012年9月27日借款2万元用于昆明出差无单据;账实不符6.93万元;如:龙场镇农业事业财务银行存款账实不符6万元,实际存款金额已在2000年前被政府调用,财务人员至审计时未处理业务等”问题。已完成整改。龙场镇及时成立清查小组,核实相关依据,核销呆坏账,并按规定及时进行账务调整处理,做到账实相符。
(三)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市公安局补发2018年加班补贴及执勤津贴454万元未申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已完成整改。市公安局进行了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缴纳税款14.33万元。
2.关于“取得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身份证工本费)8.75万元未按非税收入管理上缴财政”问题。已完成整改。审计期间已按规定汇缴上级部门。
3.关于“应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或直接冲销应收应付款项(房租返还款、企业拨给培训费等 )32.95万元、未按规定确认登记和核算固定资产8.99万元”问题。已完成整改。市公安局及时调整处理应纳入单位收入款项账务,及时清理补办相关验收或安装完成交付使用手续,按规定核算固定资产。
4.关于“市民政局应缴未缴存量资金27.17万元”问题。已完成整改。已于2020年9月2日缴入市财政。
5.关于“市司法局非税收入10.05万元应缴未缴市财政”问题。已完成整改。已于2020年8月19日上缴国库。
6.关于“共青团宣威市委员会违规发放春节值班补助1.17万元”问题。已完成整改。审计调查期间已进行整改,清退收回已发放的值班补助。
7.关于“宣威火腿产业服务中心应退未退向企业收取的“宣威火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保证金35万元”问题。已完成整改。已于2020年11月全额退还荣生火腿有限公司、源丰食品有限公司等9户企业保证金。
(四)重点民生项目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帮扶宣威脱贫攻坚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一些帮扶项目应开工未开工、应完工未完工的项目推进缓慢,如:审计时2019年中烟帮扶的复兴街道城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扶贫车间应完工未完工、复兴街道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应开工未开工”问题。已完成整改。审计提出后,市财政及时拨付资金到项目责任单位,复兴街道加强统筹协调,对应完工未完工扶贫车间,制定整改时间表,优化施工组织,目前已完工投入使用。对应开工未开工卫生服务中心,及时进行建设位置规划选址,报批可研等,已开工,目前正在建设中。
2.关于“对已经完工投入使用项目财政未及时拨付资金,资金结存市财政,形成帮扶项目效益未得到及时发挥的情况。如审计时由乡(镇、街道)财政垫支2019年已完成投入使用的中烟健康扶贫项目、公共服务活动场所项目资金4490.6万元未及时拨付”问题。已完成整改。市财政积极筹集调度财政资金,通过追加预算方式下文及时拨付资金支持,现相关乡(镇、街道)的中烟健康扶贫项目工程、公共服务活动场所项目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3.关于“宣威市财政部门存量资金及往来款项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在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盘活方面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的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1873.02万元未在次年9月底前使用完毕,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益发挥”问题。已完成整改。2020年12月29日共支付涉及市直预算单位1784.51万元,剩余33.5万元收回财政统筹使用,用于平衡2020年预算。
4.关于“招商经费37.58万元和土地出让金17.42万元”问题。已完成整改。已在2020年12月28日前安排使用。
5.关于“在往来款项管理方面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如:宣威市财政局社保基金专户反映,应退“职工医保及离休人员医疗机构保证金”47.69万元,属于2017年以前年度形成,审计时未列支”问题。已完成整改。因部分医疗机构未按规定时间到医保中心办理暂扣10%保证金的相关拨付手续,宣威市医保中心当年末将该笔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已无法退回医疗机构,审计提出后在2021年2月28日按原列支渠道作冲减支出账务处理。
(五)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龙场镇2015年度实施“一水两污”项目中的污水处理项目建成后未正常发挥作用”问题。已完成整改。审计提出后,龙场镇已责成村建所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备,使集镇污水能得到有效处理后再排入龙场河。
2.关于“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土地增减挂钩项目、陡坡耕地治理项目、退耕还林项目等推进缓慢,资金滞留431.98万元,未能充分发挥资金效益”问题。已完成整改。龙场镇进一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项目完成进度和验收情况分批拨付资金,并进一步加强对退耕还草、退耕还林项目的后期管理,确保项目真正发挥资金效益和生态效益。
在下步工作中,市人民政府将按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议要求,按照“治已病、防未病”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审计监督职责,不断巩固和提升审计成果,把制度建设落实到整改全过程,坚持依法审计,完善体制机制,在推动政令畅通、维护财经秩序、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审计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