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审计署昆明特派办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宣威市相关工作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1、26户搬迁户尚未实现至少一户一人转移就业问题
整改措施:除1人户死亡、1户无法就业、1户无外出务工意愿、5户无劳动力外,其余18户有劳动能力的均实现1户至少1人就业。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2、海岱镇一处商业用房和一座配肥站未能招商引资投入使用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海岱镇配肥站已签订合作协议。二是闲置商业用房已对外招商招租。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3、蒲山路和建屏路均未完工投入使用问题
整改措施:宣威市复兴佳园安置点配套建设的浦山路和建屏路已建成投入使用。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4、同泽社区垃圾中转站未投入使用问题
整改措施:同泽社区安置点垃圾中转房已投入使用,并完善垃圾处置设备。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5、热水镇中药材加工和葡萄种植基地建设等2个产业项目,未明确约定合作方带动搬迁群众务工增收责任问题
整改措施:热水镇已补签相关合作协议书,建立了利益联结机制。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6、东山镇马场集镇安置点的3个产业项目未按约定吸纳足够的搬迁群众就业问题
整改措施:东山镇已补签相关合作协议书。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7、乐丰乡无锡市梦思原食品有限公司合作协议中未明确带动搬迁群众务工增收责任问题
整改措施:已补签相关合作协议书,建立了利益联结机制。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8、技能培训中不精准方面问题
整改措施:已拨付培训补贴的已按原渠道全部退回,未拨付培训补贴的不予拨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9、部分技能培训对象未从事与培训相关的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宣威市人社局在开展技能培训的组织实施中,充分尊重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所选择的培训工种。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培训班在达到开班条件后依据报名情况组织开展培训,开班前严格审批,开班过程中严格监管,开班后加强跟踪。要求培训机构在实施技能培训的同时,融入就业指导和岗位推荐,以有效促进和帮助参加培训的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组织实施的全过程均遵循了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各级技能培训相关文件亦未对参加技能培训的贫困劳动力在培训后必须从事培训相关工作有刚性规定。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0、少量2020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的脱贫群众未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问题
整改措施:经过乡、村两级扶贫干部进村逐一核查,相关人员已按程序纳入脱贫不稳定户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管理。并逐户制定了帮扶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帮扶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9月24日(7个工作日)。
宣威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