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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百日大会战的通知

  • 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 2017-02-05 16:35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营造干净、整洁、优美、有序的城乡环境,提升城乡形象,提高市民生产、生活质量,根据《曲靖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百日大会战的通知》(曲人居办〔201618号)、《宣威市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宣发〔201640号)要求,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决定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百日大会战,专项整治城市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集镇(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村庄环境脏、乱、差的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改善市容环境和市容市貌、推进城乡长效管理为目标,以净化城乡环境、美化市容镇貌、优化城乡管理为重点,按照统一组织、部门联动、属地为主、疏堵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依法治理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全民动员,深入开展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各乡(镇、街道)、经开区为主,有关部门配合的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解决当前城乡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实现城乡环境大改观、城乡环境大变样、城乡环境大提升三大目标。

二、整治时间

2017232017513日。

三、阶段目标

第一阶段:201723日-201737日,实现城乡人居环境有大的改观。重点整治城市和乡镇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垃圾乱倒、杂物乱堆和工地乱象(包括运渣车抛冒滴漏现象)等问题。

第二阶段:201638日-201747日,实现城乡人居环境有大变样。重点整治公路、铁路、河道及沿线环境卫生,村庄柴草乱堆、污水横流、粪土乱丢、垃圾乱倒、杂物乱放、畜禽散养等问题。

第三阶段:201748日-2017513日,实现城乡人居环境有大提升。脏、乱、差的问题得到根本治理,垃圾盲点死角和墙面牛皮癣全面清除,规范摆摊设点。

四、整治内容

(一)治乱治理市容环境乱象。按照健全机制、集中整治,条块结合、辖区(社区居委会)负责,突出重点、全面覆盖的原则,全面治乱,依法治理占道经营、乱摆乱放、乱贴乱画、乱吐乱扔、乱排乱倒、乱搭乱建、灯箱广告乱等城市乱象,规范城市市容秩序,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二)治脏治理重点区域脏迹。全面开展车站、广场公园、公共厕所、饮食摊点、集贸市场、街巷院落、河道沟渠、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环境整治,着力对地面脏、墙体脏、市政设施脏、绿篱树坑脏、生活垃圾运输车体脏等现象进行治理,消除卫生死角、边缘盲区的脏迹,创造干净卫生整洁的城市环境。实现七无六净,即:无乱堆乱放、无果皮纸屑、无乱倒垃圾、无污泥积水、无乱堆乱囤、无道路污染、无人畜粪便;路面净、管沟净、墙面净、绿带净、树池净、环卫设施净。

(三)治堵治理城市交通拥堵。着力整治城市交通拥堵,车辆乱停乱放,加强动静态城市交通秩序管理,加强车辆分流和交通疏导,综合治理交通违法行为,规范对电动摩托车、老年人代步车等无证照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四)集镇和村庄治理环境卫生。各乡(镇、街道)、经开区着力整治公路、铁路、河道沿线环境卫生,村庄柴草乱堆、污水横流、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杂物乱放、畜禽散养等问题。

五、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城乡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人居环境专项整治百日大会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及各部门主要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细化目标责任,制定有力措施,将城乡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落到实处,合力攻坚,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二)工作职责

1.市住建局(市人居办)负责加强对各单位的衔接协调,督促如期完成工作任务,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2.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城市环境卫生整治,组织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3.交警大队负责查处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章违法行为,全力配合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开展综合整治取缔工作。

4.运政部门负责审查车辆营运资格,全力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取缔工作。

5.宣传部门负责做好舆论宣传报道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6.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强化对出租车、公交车运输企业正常运输的监管、指导,规范行业管理;全力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7.各乡(镇、街道)、经开区负责行政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相关工作。

六、督促检查

为深入扎实开展好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百日大会战行动,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检查组,对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各有关单位整治行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市电视台随同采访,采取不打招呼,不发通知的随机检查方式,将问题曝光,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形成工作合力。开展市容镇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直接关系到优化城乡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市民生产、生活质量,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按照统一指挥、统一行动、部门协同、综合整治、辖区负责的要求认真开展工作。

(二)注重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以专栏专刊、专题访谈、典型案件曝光、现象分析报道等多种形势,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危害影响、工作成效。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整治行动,公布社会投诉举报电话,努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大力支持、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健全机制,保证整治效果。整治过程中,各执法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着制服上岗,文明执法,切实注重证据的收集、固定;精心组织和整合执法力量,注重讲究方式方法,确保整治行动中的人员安全和执法车辆等公共财产的安全。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掌握动态,妥善处理好执法查处与化解矛盾的关系,兼顾整治效果和社会稳定。

(四)巩固成果,实施长效管理。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及有关部门要巩固整治行动成效,研究和制定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并于每月27日前将本月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市人居办(电话:7126408,传真:7140544,邮箱:xwsrjb@163.com),由市人居办于每月月底前整理汇总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