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作废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的公告
编号:2021-047号
根据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2021)云0381执1748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云0381执174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我局现对被执行人夏娥名下坐落于宣威市齐井路40号福安广场1幢2-4层房产的地号为:宣国用(2012)第00156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宣房权证市区字第00028025号《房屋所有权证》,予以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异议人持书面材料于2021年11月2日前向宣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
特此公告
宣威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12日
联系电话:0874-713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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