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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不动产登记公告2021-033号

  • 宣威市人民政府
  • 2021-07-05 00:00

宣威市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1)宣威市第0033号

根据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2020)云0381执2190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作废何艳梅名下位于宣威市西宁山水间19幢3号宣房权证市区字第00039810号《房屋所有权证》该宗不动产状况如下:

序号

申请人

坐落

申请人房产证号

面积

用途

权力类型

原权力人

基本情况

1

何艳梅

西宁山水间19幢3号

00039810

208.82

住宅

出让

束文华
高连伟

束文华转让给何艳梅

上述不动产系宣威市西宁城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销售给原权力人,经一次或多次交易,原权力人未及时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因原权力人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46条、1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24条的相关规定,现拟对上述不动产登记信息予以公告。根据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2020)云0381执2190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作废何艳梅名下位于宣威市西宁山水间19幢3号宣房权证市区字第00039810号《房屋所有权证》并补办新证,该不动产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7月16日前向宣威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电话:0874-7133436

地址:宣威市文化路北段296号

宣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6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