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作废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编号:2021-007号
根据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2018)云0381执恢498号之二十四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云0381执恢498号之二十四号《执行裁定书》,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我局现对被执行人惠丽萍 名下坐落于宣威市建设西街10号(电力公司院内)房屋土地使用权人为张立,土地使用证号:宣国用(2001)第031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地号:A-(17)-23F033032,证书编码:№014851166予以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异议人持书面材料于2021年2月24日前向宣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
联系电话:0874-7133436
地址:宣威市文化路北段296号(宣威市自然资源局内)
特此公告
宣威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