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作废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编号:2021-006号
根据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2018)云0381执恢483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云0381执恢483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我局现对被执行人应希美 名下坐落于宣威市龙堡西路8号(荣都国际)1幢A1-1502房屋,土地使用权人为陈敬文、陈凤琼的宣国用(2013)第00218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地号:5303810011013006100S011172,证书编码:№012730114予以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异议人持书面材料于2021年2月24日前向宣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
联系电话:0874-7133436
地址:宣威市文化路北段296号(宣威市自然资源局内)
特此公告
宣威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