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作废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编号:2020-0029
根据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云03执109-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云03执109-1号《执行裁定书》,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我局现对被执行人唐丽琴名下坐落于宣威市振宁街的宣国用(2013)第0002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地号:5303810021031800200,予以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异议人持书面材料于2020年1月4日前向宣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
联系电话:0874-7133436
地址:宣威市文化路北段296号(宣威市自然资源局内)
特此公告
宣威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