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5 月起,我市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以及 60 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可免费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部由政府给予补助。农民工既可以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也可个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并建立特殊群体人员数据库,做到应保尽保。农民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只需缴纳 70 元即可参保,城镇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以及 60 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不缴费,直接由政府承担。看病产生的医疗费用先按规定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报销。最高最高支付限额为 1.5 万元,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 200 元,二级医院 400 元,三级医院 600 元;起伏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自付比例为一级医院 20% ,二级医院 35% ,三级医院 45% ;不足部分采取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捐助等方式解决。目前,全市参保 34406 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 64% ;免缴费人员共计 9436 人,其中:低保 5706 人,重度残疾人 117 人,低收入老年人 3613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