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城镇居民户均实际收入2.74万元,比上年增900元,增3.4%。年人均可支配收入8368元,比上年增475元,增6.02%。全年在岗职工工资总额58496万元,年平均工资15386元,比上年增1815元,其中国有单位职工年人均14497元,增1578元;城镇集体单位职工年人均10699元,增1455元;其他经济单位年平均工资32953元。年内,城镇居民人均购买食品支出2806元,比上年增183元,增6.98%。 2005年,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达20013.64元,比上年增加188.85元,增10.41%;.扣除各项费用后,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935.16元,比上年净增146.36元,增8.18%。全年农民人均总支出达2817.79元,比上年增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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