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人民法院院长王国奇(2006年1月9日) 各位代表: 我代表宣威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三届三次会议以来的工作情况和2006年工作意见,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领导提出意见。 一、2005年工作情况 一年来,市人民法院在市委的领导下,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市人民政府和检察、公安、司法等职能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揽法院工作,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认真落实司法为民要求,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克服审判任务繁重、司法环境复杂、审判资源不足等实际困难,充分发挥惩罚犯罪,维护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经济发展的司法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投身于“平安宣威”建设,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司法为民。为全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认真履行司法职责,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 审判和执行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核心。市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审判工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指导思想,确立“刑事审判抓规范,民事审判重调解,行政审判严审查,执行工作强措施”的工作原则,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全年新收各类案件4716件,旧存430件,共5146件,同比上升0.3%,审结和执行4721件,同比上升0.4%,结案率91.8%,同比高0.2个百分点。未结425件,同比下降1.1%。实现了审判和执行工作平稳发展,具体表现为: 一一依法严惩各种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始终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原则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不断构筑和完善经济社会转型时期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的新机制,密切同政法各机关的协调配合。规范庭审程序,实体上严格把关,准确定性,公正裁判,依法严惩危害社会稳定的严重刑事犯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少年刑事案件审判开展爱心帮教活动,建立庭前社会调查、缓刑档案管理和回访帮教三个制度。组织法官到市内部分中小学开展法制讲座29场,受教育师生5万余人。全年新收刑事案件621件,旧存50件,共671件,同比上升1.0%审结635件,同比上升3.4%,未结36件,同比下降28%。 一一依法审理民事案件,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依法扩大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范围,通过繁简分流,严格案件在诉讼程序中各个环节的时限,案件审判在审限内提速。二是强化诉讼调解功能,建立激励机制,调动法官在案件审判中适用调解程序的主动性、积极性,加大对婚姻家庭、继承、相邻、损害赔偿等民事案件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处力度。在审结的3026件民事案件中,调解结案1843件,调解.9%。市人民法院强化诉讼调解的经验和做法,得到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在省高院召开的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受到与会人员的称赞。三是六个中心法庭进一步规范管理,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坚持巡回办案,深入案发地处理纠纷,积极参与辖区内党委、政府处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当好构建和谐社会的“推动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防火墙”。全年受理民事案件,3103件,旧存161件,共3264件,同比上升7.8%,审结3026件,同比上升5.6%,未结238件,同比上升24.4%。 一一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促进行政权和司法权的依法行使。坚持合法性审查,促进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依法维护合法行政行为,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在办案过程中,注重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理解与支持,稳妥处理各种行政纠纷案件,努力做到监督有力,保障有方。此外,牢固树立依法纠错、维护司法既判力的意识,强化审判内部监督,规范启动再审程序,完善经常性信访工作机制,本着“有诉必理”的原则,及时处理涉诉信访问题。凡程序违法的,通过再审程序进行纠正,凡程序合法的,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全年受理行政纠纷案件74件,旧存4件,共78件,同比上升105%,审结76件,同比上升123%,未结2件。受理申诉案件8件,同比上升100%审结5件,未结3件。受理国家赔偿案件2件,审结2件。 一一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执行工作继续围绕解决“执行难”问题开展,在改革执行工作运行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执行程序口积极争取人大、政协、政法委、检察、公安和案发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密切与土地、房管、金融、保险等部门配合;规范查封、扣押、冻结、评估、拍卖等执行行为;严格执行案件中止执行的提出与审批;采取联动执行、交叉执行、规模化执行、专项案件攻坚执行等有效措施,加大对复杂疑难、执行信访案件和农民工、下岗职工劳动报酬案件的执行力度,提升执行工作整体功效。成功执结了影响榕峰大道开工建设的一批非诉行政案件,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筑3侧余平方米。全年新收执行案件908件,日存215件,共1123件,同比下降19.6%,执行结案977件,同比下降14.1%,执结率86.9%,未执结146件,同比下降32.5%。 (二)着力提高司法能力,加强法官队伍建设 法官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市人民法院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肖扬院长提出的“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法官队伍建设要求,抓班子带队伍。从抓干警的思想作风、执法行为、学习培训争先创优和廉洁自律入,努力提高法官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主要措施是: 一一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健全领导班子的学习制度、监督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回避制度。班子成员之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工作上分工不分家,互相支持,密切配合,不搞内耗;对人对事一把尺子衡量,一个标准对待;议事和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凡重大事项均由集体讨论决定;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及调整干警工作岗位,坚持选好人、用好人、管好人,不拘一格,为贤是举。 一一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抓思想作风建设。根据市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去年上半年组织开展了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下半年组织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坚持一手抓先进性教育,一手抓审判工作。严格程序规定,创新活动方式,高标准,严要求,按质按量完成规定性工作,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自选活动。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广大党员法官坚定了理想信念,经受了党性锻炼,端正了执法思想,发挥了党员作用,树立了党员形象。基本实现了提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和队伍建设现状,确定整改规范的重点岗位和薄弱环节,严格立案责任、庭审责任、裁判责任、执行责任、审限责任和质量监督责任。通过专项整改,审判和执行进一步规范,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司法公信度进一步提升。 一一提高综合素质,抓教育培训。市人民法院历来重视法官队伍的学习、教育和培训工作。鼓励未取得法官资格的干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及全院干警参加更高层次的学历教育。2005年,全院有20人参加国家司法考试,通过9人,通过率达45%,比全省的13.06%高31.9个百分点。有46人参加专升本学历教育;安排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让干警不错过任何一次接受培训的机会,全年共安排181人(次)参加各种学习培训;组织中层干部到国内经济文化发达地区及友邻的先进法院进行学习考察,拓宽视野,学习先进司法理念;继续办好《法官论坛》内刊,为干警搭建一个开展审判调研和进行学术交流的平台,营造良好法律文化氛围。 一一用典型引路,抓争先创优。组织干警学习宋鱼水、蒋庆的先进事迹,让宋鱼水“辨法析理,胜败皆服,公正司法,倾心为民”的工作追求成为干警的参照系;让蒋庆“法不可偏,钱不可贪,官不可讨,天不可欺”的人生格言成为干警的座佑铭。扎实组织开展各种争先创优活动。2005年,市人民法院被省高院表彰为“人民满意好法院”和“思想宣传先进集体”,被曲靖市委、市人民政府命名为“曲靖市文明单位”,被曲靖市总工会表彰为“先进基层工会”,被宣威市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民事审判第一庭、田坝法庭被曲靖市委、市人民政府表彰为“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倘塘法庭被共青团曲靖市委命名为“青年文明号”,民事审判第一庭荣立集体三等功,受省级、曲靖市级、宣威市级表彰的先进个人10人(次)。 一一加强党风廉政,抓从严治警。党风廉政建设确立“预防为主和监督为辅”的工作思路,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着力构建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和不必为的惩防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层层签订责任书,狠抓责任制落实。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印发学习材料,观看警示教青片,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并本着实事求是对干警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群众举报,加大从严治警力度。2005年上半年对4名工作作风粗暴,司法方法简单,执法不文明的干警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并调整工作岗位。 一一构筑人文工程,抓从优待警。在坚持从严治警的同时,从自身实际出发,搞好从优待警,以爱心群众打官司提供方便。二是开展专项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先后成立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合议庭“党员巡回法庭”和“专项案件攻坚执行组”、“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合议庭”邀请市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群团组织的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专门审理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赌养、抚养、扶养方面的纠纷案件。“党员巡回法庭”不定期深入乡村、社区、工厂、学校巡回审理一些社会影响大和带有普遍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专项案件攻坚执行组”由院领导带队,组织发动全院力量,集中攻坚执行复杂疑难、执行信访案件和农民工、下岗职工劳动报酬案件。三是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审判活动,弘扬司法民主。2005年3月初,根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市人大对选任方案、选任员额、选任条件、审批任命等严格把关。市人民法院通过媒体公告,会同市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从报名人员中选任了24名人民陪审员,并组织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到曲靖中院进行为期一周的业务培训,5月1日起选任的人民陪审员正式上岗,受邀参与各类案件的审判。四是重视对弱势群体诉权的保护,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在坚持诉讼地位平等原则的同时,对追索赌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赔偿金、劳动报酬等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以及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诉讼群体,采取缓、减、免诉讼费的司法救助措施,让“有理无钱的贫弱群众,打得起官司,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一年来,共实施司法救助28件,决定缓、减、免诉讼费110350元。 (四)努力改善司法条件,加快审判法庭建设 良好的物质装备是人民法院履行职责的重要保障。市人民法院始终把审判法庭建设作为加强基础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院党组主动向市委汇报,积极向人大反映,争取政府和上级法院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新审判法庭于2004年6月初在龙堡大街与文化路交汇处破土动工。在建设过程中,市委、政府对新审判法庭的列项、选址、征地、争取国债资金及有关费用的征收上都给予极大的支持。新审判法庭建筑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立案区、审判区、工作区、综合服务区相对分离,体现了方便当事人、方便审判、分区管理、便捷高效的原则和便民、利民、亲民的司法为民宗旨。目前,占地19商、总建筑面积11230平方米的新审判法庭建设工程接近尾声,今年年初可实现整体搬迁。六个中心法庭的新建工作也已纳人规划。 回顾过去,展望未来,在充分肯定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的审判工作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不能回避的困难和问题。问题表现在:一是审判和执行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少数案件存在庭审不够规范,适用法律不够准确,执行不够规范的现象。二是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仍需不断提高。个别干警工作作风粗暴,司法方法简单,不文明的司法行为给当事人留下不良印象,影响法院和法官形象。三是个别干警大局意识不强,审判和执行案件只会就案办案,不能充分考虑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四是在审判管理和队伍建设管理中,有的中层干部履职不到位,管理不严格,致使部门工作与全院的工作发展水平相比相对滞后二困难集中为:一是审判法庭建设资金缺口大。二是审判任务繁重与审判力量不足的矛盾突出。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我们将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在市委、人大、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解决存在的问题,克服面临的困难,推动人民法院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2006年工作意见 2006年是全党和全国人民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的头一年,是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也是人民法院启动新一轮司法改革的第一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各项工作,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司法为民为基点,司法改革为动力,基层建设为基础,队伍建设为保证,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宣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按照这一总体要求2(阻隔年,市人民法院将着重抓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最高人民法院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确定为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方针。要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目标来开展司法活动,秉承法律宗旨,遵循法律程序,维护法律尊严,通过公正高效的司法活动,追求“胜败皆服“的最高标准,一心一意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2006年,审判工作的重点是:立案工作紧扣司法为民要求,在方便群众诉讼方面加大力度,确保人民群众依法起诉的案件都进入诉讼程序,并强化立案庭审判管理的“龙头”作用,努力提高审判效率。刑事审判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战略高度,不断构筑和完善经济社会转型时期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的新机制,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的协调配合,规范案件审判程序,依法惩处刑事犯罪,特别是危害社会稳定的严重刑事犯罪。民事审判坚持贯彻民事主体平等原则,依法审判各类民事诉讼案件,及时调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人身、财产、信用和合同关系,加大诉讼调解力度,尽力通过诉讼调解平息各种纠纷。行政审判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对行政司法监督的职能作用,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严格审查涉诉行政行为,依法协调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执行工作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要求,强化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和制约,规范执行行为,完善和探索新的执行方法,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最院为建立规范法官行为的长效机制,范法官司法审判和业外活动行为的指导性文件一一《法官行为规范》。学习、贯彻、实施反法官行为规范),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开展深入持久的学习教育和培训考核,使每一位法官能够正确领会其指导思想,熟练掌握各项要求,增强规范司法行为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二是加大落实力度。让法官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问题,逐条对照检查个人不合乎规范的行为,认真纠正不规范的司法行为,不恰当的业外活动。让一切按法律办事和一切按程序操作成为法官在行为上时刻严守的准则。三是发挥表率作用。要求院领导、中层干部和共产党员自觉成为贯彻实施《法官行为规范》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带头学习,带头宣传,带头执行,树立榜样,做好表率。同时把规范法官行为同各种争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把干警身边的模范和先进集体树立起来。四是广泛宣传。通过广播、电视、信息、简报等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让法官行为更直接、更广泛地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把人民群众的监督作为规范法官行为的动力,认真对待群众投诉,切实解决存在问题。且在新时不断推动理叫叫制过程。最时法阳的《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是在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需求日益增长,党的十六大提出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这一新形势下应运而生的,它明确了今后5年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目标、基本任务和必须坚持的原则,提出了50项主要改革措施。在今后的5年内,市人民法院将严格按照《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确立的目标、任务,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从自身实际出发,深入研究和把握司法客观规律,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现代司法理念,以改革破解难题,以改革增强能力,以改革促进发屈自家安全保障社会稳定,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在新的一年里,市人民法院面临机遇与挑战,在前进的道路上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关心帮助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艰苦奋斗,扎实工作,为构建和谐平安宣威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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