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宣威市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06-29 14:47:51 阅读次数:
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D530000201806250046号举报件办理工作方案通报
根据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省开展“回头看”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和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受理的D530000201806250046号举报案件的转办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举报案件办理相关工作,结合宣威实际,特制定办理方案,现通报如下:
一、D530000201806250046号举报件反映问题
举报人反映:宣威市宝山镇包村村委会富煜煤砖厂,该厂与村民住户仅一墙之隔,生产产生的灰尘、噪音严重扰民,该情况向宣威市环保局反映,回复为该厂证照齐全,让反映人到镇政府解决。前段时间(不确定具体时间),该砖厂将废土随意堆放在村道路上,堵塞道路,因建厂剪断村民电线,多次协商未恢复供电。
二、办理要求
从2018年6月25日开始进行调查核实办理,7月1日办理结束并上报最终办理结果。在办理过程中,要全面掌握宣威市宝山镇包村村委会富煜煤砖厂的环境保护情况,核实清楚举报内容,若举报内容属实,要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成立宣威市宝山镇包村村委会富煜煤砖厂环境污染问题调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朱家灿为组长,市工信局局长、市环境保护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通局局长、市供电公司总经理、市外宣办主任、宝山镇党委书记、宝山镇人民政府镇长、市纪委派驻环保局纪检组长、市环境保护局干部高泽敏、市环境监察大队干部李滢为成员。
四、调查措施
(一)开展现场检查
由市工信局牵头,从市环保局、公安局、交通局、供电公司、宝山镇抽调相关人员,对举报内容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立案查处。
(二)明确责任分工
由市工信局、环保局、宝山镇人民政府负责对宣威市宝山镇包村村委会富煜煤砖厂产生的环境污染及上访的情况进行调查,由市交通局负责对该砖厂随意在村道路上堆放废土,堵塞道路的情况进行调查,由市公安局、供电公司负责对剪断村民电线,多次协商未恢复供电的情况进行调查,宝山镇人民政府配合各市直单位做好调查工作。
(三)严格信息公开
由外宣部门牵头,及时在宣威主流媒体上公开案件办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实施
有关乡(镇、街道)和市直单位要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本次调查工作,严格按照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回头看云南省工作动员会议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沟通对接调查方法和工作进度,确保工作有序实施。
(二)做好现场调查,确保调查信息全面真实准确
有关乡(镇、街道)和市直单位要组织调查人员,采取分片包保等措施,确保调查视角全覆盖,避免调查盲区,并做到调查数据与日常监管数据互相映证,确保调查核实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对于立行立改的案件,要收集整改前、中、后的图片和视频等资料,并加强宣传。
(三)加强技术指导,确保调查取得实效
本次调查工作专业性强、工作要求高,市环保局要设立专业技术组,做好业务指导,确保调查报告数据与实际情况一致、与现场核查结果一致,调查中发现工作失误的,要及时予以纠正。
各单位在调查结束后迅速形成调查核实报告,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18年6月30日前报市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7122654)汇总形成办结情况报告,并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报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请拨打12369举报。
宣威市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