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和《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云南省道路运输综合管理系统”相关数据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云交运输便〔2025〕812号)要求,拟对下列超期失效《道路运输证》(详见附件)进行注销,并对因注销《道路运输证》而出现的无车经营户的《经营许可证》予以同步注销。对注销《道路运输证》及相应《经营许可证》有异议的,可在15日内(2025年12月6日前)提出。期满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执行注销操作。
异议提出方式及补办手续途经:
1.曲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宣威大队(原宣威运政所)咨询或致电0874-7134709。
2.宣威市行政审批局办证窗口咨询或致电0874-7203239。
宣威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