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劳动保障局按照“转变作风、提升素质、优化服务、履行承诺、接受监督”16字方针推动各项工作,努力建设让群众满意的优质、规范、高效的劳动保障软环境,保证全市劳动保障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一是制定了《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首办责任制》、《优化软环境建设投诉办法》、《问责办法》等系列措施办法。二是向社会公开了包括就业服务、社保经办、执法监察、行政审批审核、来信来访、举报投诉、案件查办等劳动保障业务服务项目。二是承诺依法行政、服务群众、勤政廉政、接受监督。并将《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首办责任制》列为单位年度公务员考核和党员目标管理考核评议的重要内容。三是严格问责制度,问责的结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作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奖惩和任用的重要依据。四是清理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规范了收费行为,杜绝一切乱收费行为。取消了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劳动合同鉴证费、劳动争议仲裁费等1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五是建立了举报投诉办法,详细规定了投诉内容,明确了投诉程序,公布了监督电话。对受到投诉举报或申告的干部职工,经调查情况属实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告诫等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