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宣威市委员会 宣威市人大常务委员会 宣威市人民政府 政协宣威市委员会
  首  页 宣威概况 组织机构 宣威要闻 经济建设 信息公开 法律法规 便民服务 在线互动 热点关注  
妇幼保健-宣威市政府门户网
首页 > 便民服务 > 婚姻生育 >
妇幼保健

发布时间:2007年03月04日 阅读次数:
   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围绕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提高"两个系统"管理率开展工作。根据我市妇幼工作实际,制定《宣威妇幼卫生目标责任书》、《宣威市五岁以下儿童死亡干预措施》、《宣威市孕产妇死亡干预方案》成立宣威市孕产妇死亡评审组及宣威市危急儿童及危急孕产妇抢救组,对孕产妇死亡率较高的来宾、得禄、羊场实行重点管理,重点督导。孕产妇死亡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在去年的基础上稳步下降,各项妇幼卫生健康指标明显上升。新法接生98.12%,与去年相比上升1.86个百分点,住院分娩率82.6%,与去年相比上升2.57个百分点,妇幼保健覆盖率为95.31%,与去年相比上升2.77个百分点,孕产妇死亡率34.52/十万,与去年相比下降4/十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75.34%,与去年相比上升4.23个百分点,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9.07%0,与去年相比,下降1.84%0。
信息来源:

『相关内容』
云南省流动人口暂住地分娩办理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程序
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办理
违法生育行为的处罚程序
云南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云南省独生子女家庭可享受哪些待遇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信息投稿
Copyright©2007 版权所有 宣威市人民政府
备案号:滇ICP备07000623号
流量统计